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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改革關系千家萬戶,中山市政府門戶網站最新發布《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有哪些重要內容?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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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戶門檻進一步降低,
這些人可申請中山入戶入戶中山
實施穩定居住就業入戶。在我市連續居住滿3年(以辦理《居住證》為準)、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戶中山;沒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請積分入戶。
優化積分入戶。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綜合承載能力,進一步完善積分制管理,調整居住和參保年限、學歷、年齡等指標的積分分值,合理配置積分入戶指標,有序解決我市流動人口存量問題。
放寬直系親屬投靠。進一步放寬共同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親屬間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不受婚齡限制,中山入學了解到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齡、身邊無其他子女照顧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寬至成年在校就讀未婚學生。
放寬人才入戶。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型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可入戶中山。加大高新技術產業、總部企業、“新三百”企業緊缺適用人才引進力度,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調整人才準入標準。
本規定涉及的學歷入戶、人才引進落戶的標準由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局、人社局、經信局等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制定,市公安局憑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審核表(證明或入戶意見)辦理落戶手續。
榮譽人員入戶。在我市榮獲全國、廣東省、中山市勞動模范以及榮譽市民、“百佳異地務工人員”、“優秀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國內戶籍人員,可申請入戶中山。
集體戶隨遷。機關、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工業區、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人才中介機構、勞務派遣公司等單位,可按集體戶管理相關規定申請設立集體戶。各鎮區要在本文件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成立村(居)委會集體戶。符合落戶集體戶的人員,其配偶、直系親屬可一并隨遷,但暫緩投靠。
放寬親友搭戶。在我市沒有自有住房但符合我市入戶政策或取得入戶資格的市外人員,戶口可落所屬單位(企業)集體戶,或所屬鎮(區)村(居)委會集體戶,或經產權人同意,向申請入戶所屬鎮(區)親友搭戶。入集體戶或符合搭戶情形的申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隨遷,但暫緩投靠。符合條件掛靠搭戶的,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同一家庭戶中已有非直系親屬的,不允許再被掛靠搭戶。
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變更,產權人要求將戶口遷入而原住戶拒不遷出,經公安機關調查協調后原住戶仍拒不遷出的,屬地公安機關可憑調查情況材料將原住戶戶口整戶遷往其在本市的合法固定住所或所屬轄區村(居)委集體戶,并通知原住戶限期辦理相關手續;房屋產權人符合遷移條件的,可向屬地公安機關申請遷移戶口。市內戶口人員因房屋所有權轉移后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所屬轄區村(居)委會集體戶或掛靠在戶口所屬同一鎮(區)親友家庭戶。
取消市外人員戶口遷入計生前置審核。符合我市入戶政策和條件的人員向公安機關申請入戶時,不需提交計生證明,公安機關定期將入戶人員名單抄報同級衛生計生部門。
在改革意見中,企業也可享有以下福利
優化投資、納稅入戶。在我市注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給予相應入戶指標:
●實繳資金達1000萬元(含本數,下同)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給予當年度入戶指標5個;
●實繳資金每增加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再一次性給予當年入戶指標5個;
●屬規上限上、十二行業(以市統計局的分類界定為準)且年營業額達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一次性給予當年度入戶指標2個;
●服務型企業含基建類項目投資且固定資產投資額達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一次性給予當年度入戶指標2個。
●當年度實際繳納國地兩稅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或屬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為市總部經濟企業的,給予次年入戶指標5個;
●當年度實際繳納國地兩稅1000萬-5000萬元(最高值含本數,下同)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給予次年入戶指標2個;
●當年度實際繳納國地兩稅金額100萬-10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一次性給予次年入戶指標2個;
●當年度實際繳納國地兩稅金額10萬-1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一次性給予次年入戶指標1個。
中山入戶條件了解到入戶指標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入戶指標不累積,逾期自動作廢。入戶對象可以是投資者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也可以是企業聘用的優秀員工、中層以上業務骨干。入戶人員為優秀員工、中層以上業務骨干的,年齡應為45周歲以下且在該企業工作至少滿一年(以本市社保為憑)。